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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順德區(qū)某佳餐飲店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2025-04-08 佛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11810
  2025年1月至3月,佛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聚焦民生熱點痛點問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5年“春雷”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食品安全、美容美發(fā)、特種設備等重點領域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fā)展。
 
  行動期間,全市共出動21313人次,檢查經營主體12889個次;立案341宗、案值137.51萬元,其中結案335宗、罰沒279.61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宗。
 
  現(xiàn)向社會公布近期查處的十宗“春雷”行動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5起,其中,涉及佛山市順德區(qū)某佳餐飲店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佛山市順德區(qū)某佳餐飲店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2024年10月28日,順德區(qū)龍江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依法對佛山市順德區(qū)某佳餐飲店涉嫌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已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業(yè)態(tài)為小餐飲,許可證號為JY24406061054XXX,經營項目為“散裝食品(含散裝熟食)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從2024年9月初起提供關于冷食類食品的餐飲服務,已對外銷售菜品有“涼拌豬耳絲、涼拌青瓜、韓式泡菜”。“涼拌藕片、涼拌土豆片、涼拌清脆嫩筍”銷量為0。當事人經營的冷食類食品僅通過某外賣平臺進行銷售,結合平臺頁面統(tǒng)計,認定當事人未按照許可范圍經營的食品貨值合計1053.54元,認定違法所得為1053.54元。當事人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違反了《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
 
  近日,龍江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沒合計3553.54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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