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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消有話講 | 嬰兒被收茶位費合理嗎?餐飲收費還需規(guī)范

   2025-09-23 江蘇省消保委5930
  近期,“8個月嬰兒沒喝茶被收茶位費”話題登上熱搜,引起網友廣泛討論。
 
  消費者黃女士一家在當地某海鮮大排檔用餐時,包含2名嬰兒,3名身高不足1米1的兒童,竟全部被按成人標準收取茶位費。對此,黃女士很疑惑:“8個月大的嬰兒連碗筷都沒有拆,也要付茶位費嗎?”事件經曝光后,商家已道歉并退還餐費,涉事門店暫停營業(yè)。雖然這次糾紛已經妥善解決,但確實引發(fā)了公眾對“茶位費”的疑問和思考,也凸顯了部分餐飲門店收費模式存在的細節(jié)問題。
 
  在某些地區(qū),源于當地的人情風俗,收取茶位費現象比較普遍。從此次事件來看,此次爭議反映了三個問題:一是行業(yè)慣例與消費者權益的沖突。部分餐飲企業(yè)將茶位費視為理所當然的收入來源,忽視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收取茶位費,應當在消費者消費前如實告知相關情況,否則消費者可以拒付。二是收費缺乏合理性。對嬰幼兒、未實際消費的顧客等群體收取茶位費的行為直接導致消費者困惑。三是收費標準不透明。許多餐飲企業(yè)未明確茶位費收取標準,或在消費者消費過程中才告知,讓消費者陷入“被動消費”的困境。
 
  法條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guī)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
 
  嬰兒茶位費事件反映出餐飲行業(yè)收費仍有不規(guī)范之處。茶位費本身并非違規(guī)收費,其需以自愿、透明以及實際消費為前提。茶位費的收取應基于實際服務,茶位費的設立初衷是為消費者提供消毒餐具、茶水等服務的對價,若消費者未拆封餐具、未飲用茶水,本質上未接受相關服務,商家無權強制收費。嬰幼兒既無自主使用餐具、飲用茶水的能力,也未實際享受商家提供的服務,所以不應收取嬰幼兒的茶位費。即便是成年消費者,若未使用茶位相關服務,商家也不應收取茶位費。部分商家機械地將“按人頭收茶位費”的收費習慣套用在所有消費者身上,忽視了收費應與服務相匹配的核心原則,本質上是忽視了消費者的權利,這種做法須及時糾正。
 
  省消保委建議
 
  對消費者:消費前主動查看門店公示的收費標準,可以詢問茶位費收取規(guī)則,詢問是否對嬰兒提供免費基礎服務,同時要求模糊表述的商家明確付費內容,避免事后爭議。消費中注意留存紙質的賬單或者電子的點單記錄等憑證,若發(fā)現商家對未拆封的餐具收取費用,及時向商家提出并拒絕付費。若與商家協商無果,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對經營者:商家應規(guī)范收費行為,強化自身的誠信服務意識??稍陂T店用清晰字體標注茶位費標準,應根據餐具消毒、茶水等服務實際成本合理定價,避免虛高收費,在收費前主動向消費者告知。確屬違規(guī)收費的,應主動退還費用并道歉,避免矛盾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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