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發(fā)布“行業(yè)指導”,重申該機構有關冷凍水產中將冰衣作為凈重含量的舞弊行為的政策。
該政策文件于1991年為了應對消費者的投訴而制定,旨在對水產商的行為進行規(guī)范,文件明確認定,任何將冰衣重量計入產品凈重的產品將被列為摻假產品,而貼假商標將被視作故意欺詐。
2009年2月,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發(fā)布“行業(yè)指導”,重申該機構有關冷凍水產中將冰衣作為凈重含量的舞弊行為的政策。
該政策文件于1991年為了應對消費者的投訴而制定,旨在對水產商的行為進行規(guī)范,文件明確認定,任何將冰衣重量計入產品凈重的產品將被列為摻假產品,而貼假商標將被視作故意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