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全省將建立食品"黑名單"信息庫和查詢系統(tǒng),禁止相關人員五年內在食品行業(yè)從事管理工作,并對食品安全嚴重違法行為給予最嚴厲的處罰,直至追究違法單位和個人的刑事責任。
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特別強調,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陜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監(jiān)管措施的意見》,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凡食品生產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一律吊銷許可證。
從5月11日起,凡經查實舉報問題豬肉、問題辣椒及其制品和違禁物質的違法線索,違法貨值在1萬元以下的,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2000元。違法貨值1萬元以上的,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
本次整頓工作結束后,因問題豬肉或問題辣椒制品引發(fā)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縣(市、區(qū)),縣(市、區(qū))政府要向市政府寫出書面檢查,屬于衛(wèi)生城市的將撤銷其衛(wèi)生城市稱號,并依法依紀追究縣(市、區(qū))政府和責任部門負責人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