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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董事長宗慶后再就修改商標法提案

   2013-03-06 中國食品網(wǎng)中食網(wǎng)4480

  【財新網(wǎng)】(記者 屈運栩)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曾在過往兩會上多次就修改商標法提交提案。今年,宗慶后再提修法,稱目前國內(nèi)企業(yè)在品牌建設和商標保護中遇到法律困境。建議加強完善馳名商標保護制度、制止不法個人惡意搶注商標、修訂商標法。

  在本次提案中,宗慶后一如既往建議保護民族品牌。他指出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制度不利于民族品牌的培育和保護。從《商標法》規(guī)定來看,企業(yè)只有遇到商標侵權、假冒等問題才能去認定馳名商標,此外就沒有其他途徑來認可其作為馳名商標,這顯然無法滿足和適應企業(yè)創(chuàng)立品牌的需求。

  宗慶后認為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力度不夠。他指出,當前在商標注冊時商品和服務分類太細,有四五十個類別,上千個小類,企業(yè)不可能花大量的財力將每個商標在每一個小類去注冊,企業(yè)如果這樣做,還會遇到因為商標在這些類別上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銷的尷尬局面。而且,這些形形色色的類別實際上也只有專業(yè)人士才可能去研究,普通消費者根本無法區(qū)分。

  宗慶后指出一些個人鉆法律空子,將商標搶注當成了職業(yè)。這些人大多自己沒有任何生產(chǎn)經(jīng)營條件或設施,有的搶注商標就轉(zhuǎn)手倒賣,有的又再成立皮包公司通過商標授權、委托加工等方式制假售假。

  針對上述問題,宗慶后建議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應建立主動認定和保護的法律制度。

  此外,他建議加大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力度。對于符合認定條件的商標,一旦認定其為馳名商標,應當擴大其跨類保護的范圍,及時、有效制止其認定之后不法企業(yè)或個人在其他商品或服務類別上的商標搶注行為,防止消費者產(chǎn)生混淆和誤認。

  對于個人商標注冊行為,宗慶后給出了更為具體的建議,稱鑒于個人實際上并不具備商標實際使用的條件,應當限制個人作為商標申請的主體,一方面加重其提供使用證明的條件,即自注冊之日起每年都要提供使用證明,否則就予以撤銷,另一方面要限制個人注冊商標的轉(zhuǎn)讓,對于個人有二次以上商標轉(zhuǎn)讓行為,其注冊商標可依法予以撤銷。

  宗慶后在提案最后指出:商標侵權企業(yè)要嚴刑峻法,“罰到它傾家蕩產(chǎn)”。不僅追究商標侵權企業(yè)的民事、行政責任,還要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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