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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修改《畜產(chǎn)品標識基準》,火腿類要求強制標識營養(yǎng)成分

   2015-09-22 食品伙伴網(wǎng)1540
核心提示:9月21日,韓國KFDA發(fā)布了《畜產(chǎn)品的標識基準》修改草案,主要內(nèi)容為火腿類要求強制標識營養(yǎng)成分;要求標識的過敏原從12種增加到
   9月21日,韓國KFDA發(fā)布了《畜產(chǎn)品的標識基準》修改草案,主要內(nèi)容為火腿類要求強制標識營養(yǎng)成分;要求標識的過敏原從12種增加到18種;機械剝?nèi)∪庾鳛槿馐臣庸て吩牧鲜褂脮r產(chǎn)品上要求標識等。
 
    具體內(nèi)容如下:
 
    機械剝?nèi)∪猓∕echanically Debonded Meat)是指從骨頭上取下肉之后,利用機器剝?nèi)〉姆椒ㄈ∠聛淼氖S嗾吃诠穷^上肉部分。
 
    修改草案要求,火腿類強制標識熱量、碳水化合物(糖類)、蛋白質(zhì)、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膽固醇、鈉等營養(yǎng)成分信息。
 
    目前畜產(chǎn)加工品要求標識的過敏原為12種,分別為蛋(僅限家禽類)、牛奶、蕎麥、花生、大豆、小麥、鯖魚、螃蟹、蝦、豬肉、桃子、西紅柿。追加要求標識核桃、牛肉、雞肉、魷魚、貝類(包括牡蠣、鮑魚、海虹)、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殘留量在10㎎/㎏以上時)等6種物質(zhì)。同時要求為了消費者便于確認過敏原,標簽上要單獨設(shè)置過敏原標識欄。
 
    本修改草案,為了消耗庫存包裝材料,將2017年開始適用于所有產(chǎn)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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