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訊 近期,安徽省食藥監(jiān)部門按照國家總局要求,抽檢了肉及肉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3大類20批次產品,其中18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為此,安徽省食藥監(jiān)局提醒,購買火腿、瓜子、花生等要認清品牌、批號。
2批次不合格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為安徽生產的:分別是蕪湖兄弟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蕪湖市傻子瓜子有限總公司監(jiān)制)生產的西瓜籽,生產日期:2015/6/1,規(guī)格:450g/袋,過氧化值超標;上海佳時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凱利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味花生(烤肉味),生產期:2015/6/25,規(guī)格:300克,酸價超標。 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是日照維爾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火腿王,生產日期:2015/9/2,規(guī)格:460克/袋,檢出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菌落總數超標。
安徽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安徽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