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20日訊(記者 雷茲)為讓肉色更光鮮以擴大銷路,成都一豬頭肉作坊竟在生產過程中超標加入亞硝酸鹽,經檢驗,豬頭肉中亞硝酸鹽超過國家標準五倍!案件發(fā)生后,該案線索被移送偵查機關進行立案,1月8日,王明、常斌等五名犯罪嫌疑人被溫江檢方依法批準逮捕。
經查,2015年以來,王明租用成都市溫江區(qū)一民房并聘請常斌等多名工人生產豬頭肉。王明指使工人將生豬頭肉進行浸泡,為去血水、增加光潔度而加入大量亞硝酸鈉,煮熟后運往成都某批發(fā)市場銷售。
溫江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該加工房進行檢查時,現場查獲生熟豬頭肉1000余公斤,以及大量亞硝酸鹽添加劑。經抽樣送檢,熟豬頭肉中亞硝酸鹽超標五倍。執(zhí)法人員介紹,食用亞硝酸鹽超標的豬頭肉可引發(fā)食物中毒事故,嚴重者將導致神經系統(tǒng)和呼吸系統(tǒng)損壞,危害身體健康。
檢方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明、常斌等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超標加入亞硝酸鹽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guī)定,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遂依法從快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