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記者 郭小川 通訊員 倪棟威)董某是安徽蕪湖人,2015年7月底,董某在其親戚張某開設于啟東市匯龍鎮(zhèn)城北菜場的烤鴨店學習制作烤鴨。
2015年8月下旬起,董某在啟東市近海鎮(zhèn)經營烤鴨店,通過在加工過程中添加罌粟殼腌制鴨子,并銷售依此方法制作的烤鴨。據董某在庭審中的供述,這些罌粟殼的來源正是其親戚張某,根據店內的銷售規(guī)模推算,總共賣出了1000只左右這樣的鴨子。
2015年10月11日,啟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啟東市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董某的烤鴨店進行檢查,查扣罌粟殼等成分。6月14日下午,啟東市人民法院當庭判決,董某被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決同時禁止董某在3年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這也是該院首次針對此類犯罪行為依法作出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