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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學生小飯桌食品安全備案管理辦法出臺

   2017-03-10 正北方網7600
核心提示:  3月8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了解到,為了加強學生小飯桌管理,規(guī)范經營行為,保障學生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3月8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了解到,為了加強學生“小飯桌”管理,規(guī)范經營行為,保障學生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首府出臺了《呼和浩特市學生“小飯桌”食品安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使這一備受家長和社會關注的餐飲現(xiàn)象終于有法可依。
 
  該《辦法》規(guī)定,由旗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學校等部門、單位對轄區(qū)內學生小飯桌調查摸底,向當?shù)厥称匪幤繁O(jiān)督管理部門提供基本信息,屬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j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情況,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的學生小飯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備案管理,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并將登記備案的學生小飯桌名單及投訴舉報電話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
 
  該《辦法》對學生小飯桌如何申請辦理備案登記信息也進行了規(guī)定,學生小飯桌備案登記的名稱、負責人、地址門牌等信息發(fā)生變化,應當在變化前7個工作日內向原備案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未經批準不得變更,原備案部門應當以申請變更內容為重點進行審核。縣(市、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準予變更的,頒發(fā)新的《呼和浩特市學生“小飯桌”食品安全備案證》,原備案編號有效期限不變。學生小飯桌經營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xù)經營的,經營者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備案部門辦理延續(xù)換證。
 
  學生小飯桌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呼和浩特市學生“小飯桌”食品安全備案證》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吊銷的,經營者主動申請注銷的等情形,發(fā)證部門將依法注銷備案證,備案證被注銷的,備案編號不得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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