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 保監(jiān)會 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結合實際情況, 新密市教育體育局從2017年上半年開始,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校園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該市成為河南省首個試點校園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縣級市。
在此項工作中,校方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并不強制學校食堂和校園超市參與。目前,該市已有180家學校幼兒園食堂和校園超市簽訂了保單,預計年內(nèi)所有學校食堂和校園超市全部參保。(所謂校園食品安全責任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能夠為食品生產(chǎn)、加工、銷售、餐飲服務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食品安全問題提供風險保障。)一旦發(fā)生校園食品安全類的事故,已投保的學校將更有能力來承擔后果,可以使受害學生得到及時賠付,并有相應的救助措施,等于說是為學生與學校同時提供了一道保護屏障。
推行校園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建立市場化的災害和事故補償機制,在防范和化解學校食品經(jīng)營者所面臨的突發(fā)性風險及矛盾,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wěn)定,保障師生身心健康,減輕學校、食品經(jīng)營者及師生經(jīng)濟負擔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者:河南省新密市教育體育局 郭衛(wèi)民 徐建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