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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消協發(fā)布消費警示 外出旅游就餐當心被模糊價格

   2017-04-24 東方圣城網4590
核心提示:  由于小長假期間市民購物、出行旅游相對集中,每年關于這些方面的投訴都不少。市消協主任王勇告訴記者,結合往年五一期間消費
  “由于小長假期間市民購物、出行旅游相對集中,每年關于這些方面的投訴都不少。”市消協主任王勇告訴記者,結合往年五一期間消費者在購物、出行旅游等方面的投訴,市消協提醒消費者要謹防陷阱,確保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五一小長假期間,各類商家的打折促銷活動非常普遍,換季清倉、打折返券、抽獎贈品等促銷方式又掀起新一輪高潮,其中不乏一些不法商家采取“先升后降”、“許諾不兌”等價格欺詐、虛假宣傳違法行為,也有一些折扣誤導、循環(huán)消費等消費陷阱。去年五一期間,市民趙女士在某商場以促銷價購買了一臺品牌熱水器,由于價格較低,趙女士擔心是樣品機,銷售人員一再承諾會發(fā)新的正品機。當熱水器送到時,趙女士仔細查看外包裝,卻發(fā)現熱水器的生產日期居然是五年前。對此,王勇提醒消費者,對五一期間商業(yè)場所的打折促銷活動要理性看待,注意貨比三家,價比三家。在選擇網絡購物時,要克服低價誘惑,謹慎看待廣告宣傳并注意保留好相關票據。
 
  去年五一期間,市民劉先生一家去揚州自助游。到達目的地后,一家人在某景區(qū)用餐時根據菜譜點了小炒牛肉、糖醋魚和油淋小青菜各一盤??此坪芷匠5募页2?,就餐結束后,飯店卻開出了680元的“天價”賬單。服務員給出的解釋是:菜單標明的糖醋魚35元是日常每斤35元,而當天飯店使用的是每斤260元的鱘魚,因此,這道菜的實際價格為540元。劉先生認為存在欺詐,投訴至消協。消協調查后認為,這是典型的以模糊價格的形式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的案件。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guī)定,該景區(qū)飯店的行為構成價格欺詐,應退款并賠禮道歉。“五一小長假期間,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要查看旅行社的資質,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上的條款,而且要求在合同中一定要標明出游的行程、路線、景點、食宿安排等。”王勇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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