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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食品類投訴增幅明顯

   2019-04-28 中國消費網7460
核心提示:4月22日,福建省消委會發(fā)布今年第一季度投訴情況分析報告。據統(tǒng)計,第一季度福建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食品類投訴共224件,占總投
      4月22日,福建省消委會發(fā)布今年第一季度投訴情況分析報告。據統(tǒng)計,第一季度福建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食品類投訴共224件,占總投訴量的4.23%,與去年同期相比,食品類投訴增長了86.67%,增幅明顯。
 
  福建省消委會稱,食品類投訴的主要問題有:超過保質期,出現(xiàn)發(fā)霉變質;食品內有異物、飲料內有蟲子;海鮮干貨是次品、生鮮商品不新鮮;商家短斤少兩;超市平臺下單購買的商品配送時沒有送全。廈門市消費者林女士于2月1日在廈門富山誠達百貨有限公司瑞景分公司購買腐竹,價格11元,后發(fā)現(xiàn)商品已發(fā)霉變質,向商家反映無果。廈門市消委會工作人員于2月3日將該起投訴,轉由廈門富山誠達百貨商業(yè)廣場有限公司瑞景分公司調處。廈門富山誠達百貨商業(yè)廣場有限公司瑞景分公司于2月26日反饋,與消費者溝通后,決定按商品價的十倍予以賠償110元,消費者表示接受此解決方案。
 
  福建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應盡量到持有合法《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超市、商店等正規(guī)食品經營場所;購買預包裝食品時,應選購包裝完好無損、食品包裝上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齊全、清晰、有效的預包裝食品,如發(fā)現(xiàn)漏氣、食品外觀不完整、污穢不潔貨混有異物的不宜購買;特別要對綁增、促銷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行認真查驗;在選購散裝食品時,應選擇加貼標簽、且標注有生產者產品信息和經營者信息的散裝食品;妥善保管好消費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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