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東莞市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出《致全市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的一封信》,信中表示,當前,廣東省已經啟動重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一級響應,東莞市各項防控工作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統(tǒng)一部署有序展開。請全市食用農產品批發(fā)市場、農貿市場、商場等各類交易市場(場所)開辦者及廣大經營者認真落實相關工作要求,萬眾一心、眾志成城打贏疫情防控戰(zhàn)。
信中提出,各類交易市場(場所)開辦者要加強管理,強化政策宣傳引導,杜絕市場(場所)內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行為;各類活禽經營場所按照《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1110”制度(一日一清潔消毒、一周一大掃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售市場當日活禽零存欄)等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各類交易市場(場所)入場經營者要加強疫情防控責任意識,不采購、銷售、存養(yǎng)、販運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不銷售來源不明的、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病死的等不合格畜禽和水產品及其制品。
此外,各類交易市場(場所)入場經營者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切實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等制度,保證食品安全。
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提醒,各類交易市場(場所)開辦者及經營者發(fā)現(xiàn)違法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時,及時撥打12345熱線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