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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特殊食品“網上”銷售“問”與“答”

   2024-01-15 大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9700
  隨著網絡交易市場規(guī)模不斷擴大,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在“網上”銷售已成為經營者、消費者關心的問題。結合《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合規(guī)指南》等規(guī)定,有關具體問答來了!
 
  一

  關于“準入”

  問:特殊食品可以網絡銷售嗎?
 
  答:可以依法依規(guī)銷售。
 
  問:特殊食品網絡銷售主體是否需要許可和備案呢?

  答:應當。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類別范圍銷售食品。但是,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實施備案);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網絡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二

  關于“公示”

  問:特殊食品網絡銷售都需要公示啥?

  答: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通過網絡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者名稱、經營場所地址、備案編號等相關備案信息。
 
  入網銷售特殊食品,還應當依法公示產品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
 
  問:特殊食品網絡銷售和門店銷售一樣,需要專門區(qū)域嗎?

  答:網絡銷售特殊食品應當將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藥品等在網頁展示上進行明顯區(qū)別,避免混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平臺首頁或平臺內店鋪首頁設置特殊食品統(tǒng)一入口、彈窗提示、特殊食品售賣網頁設置不同字體形狀、顏色和大小等,正確引導消費者清晰辨別所購商品是否屬于特殊食品。
 
  問:保健食品網絡銷售也需要提示語嗎?

  答:保健食品銷售頁面應當顯著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提示信息,避免誤導消費。
 
  問:臨近保質期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網絡銷售也需要提示嗎?

  答:網絡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對保質期不足1個月的,應當在銷售頁面醒目提示。
 
  三

  關于“禁止”

  問:特殊食品網絡銷售有哪些禁止行為?

  答: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營養(yǎng)配方食品禁止進行網絡交易。
 
  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等信息與注冊或者備案信息不一致禁止銷售。
 
  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禁止銷售。
 
  嬰幼兒配方乳粉禁止分裝。商家將嬰幼兒配方乳粉自行分裝成小包裝、試用裝進行網絡售賣的行為是法律禁止的。
 
  四

  關于“宣傳”

  問:特殊食品網絡銷售在廣告和宣傳有哪些要求?

  答:網絡銷售特殊食品活動要對照《廣告法》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特殊食品網絡銷售除了必須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外,還應當嚴格遵守《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堅決杜絕食品虛假、夸大宣傳等違法行為。
 
  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與醫(yī)療具有一定的關聯(lián)性,除了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外,其廣告活動還應當遵守藥品廣告管理相關規(guī)定。
 
  特別提示: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五

  關于“退出”

  問:網店不干了,還用提前告知嗎?

  答:網絡銷售特殊食品經營者準備自行停止銷售活動的,應當依法在停止銷售活動之日前30個自然日持續(xù)公示有關信息。信息公示應當在首頁顯著位置。沒有履行本法定義務的,會被依法行政處罰。
 
  在此,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醒全市特殊食品網絡銷售者強化責任意識,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共同保障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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