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王樹森 張志明 記者劉永祥 發(fā)自黑龍江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2011〕23號)和黑龍江省政府下發(fā)的《黑龍江省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佳木斯市政府下發(fā)了《佳木斯市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經過一段時間的整治,市酒類專賣局和公安機關聯合出擊,接連破獲3起毒假酒大案。
2011年11月21日,酒類專賣局執(zhí)法人員在巡視市場中發(fā)現一經營業(yè)戶涉嫌非法勾兌散裝白酒,現場查獲酒類商品5種,共計5噸,其中3種含有糖精鈉,除苦劑、香精、乙脂乙酸、五糧香精等化學藥劑,上述物質屬于國家命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劑,長期飲用可導致人體發(fā)生糖尿病、精神麻痹等疾病,屬于慢性毒藥,此案涉嫌人已被刑拘,該經營業(yè)戶的經營資質已被取締,并沒收其所有非法配置的酒類商品和勾兌設備。
2011年11月29日,根據12312案件舉報反饋,東風區(qū)長青村長青酒廠涉嫌非法勾兌散裝白酒,經現場檢查,該酒廠生產的小米酒、大米酒、高粱酒中不含有糧食成分,屬于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降質降度的假冒偽劣商品。同時該生產經營業(yè)戶不具備生產經營資質,對此酒類專賣局沒收其生產的散裝桶白酒100000余斤,查封其生產設備,根據酒類溯源制度收繳其已銷售出去的桶裝白酒。
2011年12月6日,經酒類專賣局執(zhí)法人員市場巡視,發(fā)現大量的散裝白酒來歷不明,渠道不清,所銷售的白酒價格極其低廉,經追溯檢查該白酒源于佳木斯東方花園一酒類經銷處,經現場檢查該經銷處內存放大量酒精,以及用于勾兌白酒的設備,經詢問該酒精就是經營戶用于勾兌白酒從外地購進的,并已發(fā)現勾兌完的散裝白酒15000余斤,為此酒類專賣局人員當場沒收了用于勾兌白酒的酒精和已經勾兌完成的散裝白酒,查封其設備?,F酒類專賣局正全力逐戶追繳已流入市場的此等劣質白酒。
元旦和春節(jié)將至,佳木斯的酒類市場安全形勢比較嚴峻,佳木斯市將進一步加大檢查和打擊力度,凈化酒類市場,讓市民喝上放心酒,充分保障佳木斯市的食品市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