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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裝果蔬散裝食品 保質期 “芳蹤”難覓

   2005-06-04 中國食品網(wǎng)中食網(wǎng)5970
消費者:商品信息不應“缺胳膊少腿”市民劉女士在超市購買了一盒稱重日期為當天的盒裝新鮮海帶絲,兩天后打開包裝,卻發(fā)現(xiàn)海帶絲已變質無法食用了。她說,如果商家填寫了“保質期”信息,這類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其實,有類似經(jīng)歷的消費者不在少數(shù)。記者在我市多家大中型超市發(fā)現(xiàn),許多用保鮮膜包裝好的新鮮蔬菜、水果以及散裝速凍食品如水餃、湯圓、粽子等,在標注了稱重日期、重量、價格等信息的同時卻落了“保質期”、“保存條件”等重要信息,從而為消費者帶來諸多不便和不應有的損失。
  在我市一家超市,記者就包裝蔬菜、水果是否標明保質期、保鮮溫度一事詢問了一名銷售人員。她反映:超市的工作人員每天都會對盒裝蔬菜、水果進行檢查,把快要壞掉的撤下柜,好的留下繼續(xù)銷售,并打上當天的稱重日期。消費者買回家基本上都是近一兩天食用,應該都在保質期內。由此看來,盒裝蔬菜、水果的生產(chǎn)日期并非全是真正的“生產(chǎn)日期”,相當一部分是“包裝日期”。

  就此,一位正在購物的女士認為,商品信息標注應全面,如果商場能在包裝上給出有關保質期、保存方法之類的提示,會讓消費者吃得更放心。

  實際上,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食品標簽通用標準》規(guī)定,預包裝食品(預先包裝于容器,以備交付給消費者的食品)必須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制造者名稱、生產(chǎn)地址、生產(chǎn)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等內容。去年開始實施的《散裝食品衛(wèi)生管理規(guī)范》也要求,經(jīng)營者銷售需清洗后加工的散裝食品時,應在銷售貨架的明顯位置設置標簽,并標注以下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chǎn)者和地址、生產(chǎn)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

  另外,記者在某超市看到,水餃、湯圓等速凍食品都放在冰柜中出售。價格牌上有的寫了品名、價格和產(chǎn)地,有的只標了單價和品名,根本找不到生產(chǎn)日期和保質期。銷售員表示產(chǎn)品標簽都印在原來的大包裝上,只有購買一整袋的產(chǎn)品,才能看到具體標簽。而問起保質期,銷售人員大多回答在12個月左右。

  但是有關專家指出,速凍食品的保存對冷凍溫度要求很高。一旦溫度高于零下10攝氏度,保質期將大大縮短,擺放時間稍長就有變質的可能。同時,由于散裝速凍食品都是從大包裝倒出來銷售的,在此過程中有可能出現(xiàn)“二次污染”,同時相關部門對其生產(chǎn)日期、衛(wèi)生狀況的監(jiān)控也存在一定難度,因此購買速凍食品時最好還是選擇有獨立包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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