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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監(jiān)管失職無罪,因司法人員瀆職無罪

   2011-05-03 中國食品網中食網10590

    食品安全問題已呈現(xiàn)出綿延不絕的狀態(tài),監(jiān)管無力是問題根源之一。社論主張"在法治的框架內,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和監(jiān)管失職需要同等嚴厲",不僅呼應了食品安全的根源問題,也是有法必依讓法律條文落地所需。但需要正視一個問題,《刑法》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設置的瀆職罪,似乎已被現(xiàn)實冷落在一旁,難以發(fā)揮法律應有的威懾力。

    食品監(jiān)管出現(xiàn)問題,用內部紀律條例對相關官員進行處分,降職甚至撤職是必須的。但官員涉嫌瀆職僅受到內部處分,就會導致坊間有人誤以為降職撤職之類的內部處理可以折合抵消相應的罪責。不得不承認,這樣的處理模式有"刑不上瀆職官員"之嫌,法律的權威與公平受到了挑戰(zhàn)。

    安全生產監(jiān)管領域也和食品監(jiān)管一樣,瀆職罪往往被擱置在一旁。因為礦難頻發(fā),內部處理分管安全的行政官員可謂嚴厲,事件還未平息就先降職甚至撤職。但往往處罰就止步于此,《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試行)》中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應予立案,并未得到有效貫徹。

    事實上,司法部門不追究行政官員的瀆職罪,相關的司法人員也就涉嫌瀆職了?!缎谭ā返谌倬攀艞l規(guī)定: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人員瀆職而無罪,也就缺乏追究監(jiān)管失職官員罪責的壓力了,直接導致行政監(jiān)管官員失去了法律壓力,被監(jiān)管領域屢屢出現(xiàn)紕漏就在所難免。

    □伍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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