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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菲和拉菲特商標(biāo)爭端暫告一段落

   2015-09-17 紅酒世界網(wǎng)2420
核心提示:波爾多丘(Ctes de Bordeaux)的拉菲特酒莊(Chateau Lafitte)稱,它已爭取到在中國以自己的名字銷售其波爾多葡萄酒的權(quán)利。不
    波爾多丘(Côtes de Bordeaux)的拉菲特酒莊(Chateau Lafitte)稱,它已爭取到在中國以自己的名字銷售其波爾多葡萄酒的權(quán)利。不過,波爾多一級莊拉菲(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拒絕對此作出回應(yīng),只是暗示它和拉菲特的商標(biāo)爭議還沒有結(jié)束。
 
    拉菲和拉菲特對“Lafitte”名字的爭端始于2003年;2008年,巴黎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 in Paris)賦予拉菲特酒莊繼續(xù)使用其名字“Lafitte”的權(quán)力;拉菲特酒莊的名字“Lafitte”起源于1763年,來自當(dāng)時酒莊的擁有者雷蒙德·拉菲特(Raymond Lafitte)。
 
    然而,拉菲特雖然在法國贏得了名字的使用權(quán),但在中國,它和拉菲的爭端還在繼續(xù)。在中國,拉菲遇到了各種名字侵權(quán)的問題,并由此引發(fā)了數(shù)百項商標(biāo)侵權(quán)訴訟案。
 
    2013年,波雅克一級莊拉菲古堡向中國商標(biāo)局提出訴訟,要求對方推翻拉菲特酒莊的注冊。
 
    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在2015年8月19日對該訴訟作出裁決,由于拉菲特和拉菲兩個名字并不會引起消費者誤解,因此管理局不支持該訴訟。
 
    拉菲特酒莊的莊主菲利普·曼寧(Philippe Mengin)說,“為了這樣的結(jié)果,我們已經(jīng)等了很久。”
 
    “現(xiàn)在我們的品牌已經(jīng)在中國獲得了保護(hù),正如在法國一樣。既然拉菲特和拉菲可以在法國共存,那沒理由它們不能在中國共存。兩個品牌面向不同的消費者群體,價位也不一樣;商標(biāo)局也認(rèn)同這樣的情況。”
 
    拉菲特酒莊生產(chǎn)的酒款有將近50%銷往中國,酒莊的釀酒顧問為米歇爾·羅蘭(Michel Rolland)。(編譯/碧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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